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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交通事故产生的误工费谁赔偿?

2023-08-02

    现在更多的人会选择开车出行,开车出行是非常方便的,有时开车出行也会发生交通事故。那么,哈尔滨交通事故产生的误工费谁赔偿?

    交通事故产生的误工费谁赔?

    1、由肇事方来进行承担;

    2、《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大致出现残疾的情况,还应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情况,还应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不能正常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需要注意的情况:

    (1)定残日之前是误工,应计为误工费,在定残日之后,就属于残疾赔偿金。

    (2)如受害人系没有收入的人员比如家庭主妇,误工费也应进行赔偿的,可以参照一般家庭服务人员或护工的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赔偿。因为,家庭主妇在照顾家庭等方面也是有价值的,所以也应赔偿误工费。

    (3)受害人有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进行适当的赔偿;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如果其从事的第二职业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进行相应的赔偿,反之如果不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赔偿要求则不应支持。

    (4)如果误工时间内包含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仍应计算在误工的时间内,不能因系节假日而扣减赔偿数额。

    (5)不予赔偿的情况: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或休养期间收入没有减少的,不应进行赔偿。比如,放暑假的教师在放假期间遭遇车祸受伤,工资照发,如赔偿,则与填补受害人实际损失原则相悖。当然如果受害人能够举证证明除了正常工资外还应获得其他收入,因事故不能获得的,应进行赔偿。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有相关的误工证明的话,误工费就应由肇事方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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