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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进行理赔?

2023-09-12

    在我们的生活中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并不大,双方之间可以协商去解决赔偿问题。那么,哈尔滨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进行理赔?

    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进行理赔

    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交强险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不够进行赔偿的部分,由商业险进行赔偿,没有商业险或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进行赔偿。

    (一)机动车之间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由有过错的一方来进行承担;双方之间都存在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来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不在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就需要由机动车一方来进行承担;

    对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能进行证明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的责任是在百分之十。

    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导致出现的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相应的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来进行赔偿;仍然不足或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来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时效

    (一)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但应开具暂扣凭证。

    (二)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时间是在20天;需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到20日。

    (三)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在48小时内通知到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

    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要进行责任认定,可以先让保险进行理赔,不足的部分再由自己进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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