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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是怎样的?

2023-10-31

    现在我们出行已经离不开汽车了,这也是非常方便的出行方式。但现在交通事故频发,而且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也是比较严重的。那么,哈尔滨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如何

    交通事故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根据以下因素来进行确定的: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当事人委托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去进行检验、鉴定、评估。在检验、鉴定、评估结果在进行确定后,应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上机构的印章。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天的时间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给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存在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的批准后,应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3、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存在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天的时间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4、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5、评定书。评定人在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进行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6、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以上就是哈尔滨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是怎样的具体内容了,在进行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时,要按照标准去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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