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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交通事故赔偿金额是多少

2023-11-03

    交通事故会对人们造成一定的伤害,如果造成人员死亡的话,还要追究责任。那么,哈尔滨交通事故赔偿金额是多少?

    哈尔滨交通事故赔偿金额是多少?

    1、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来进行计算。但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就会减少1年;年龄在75周岁以上的,按5年来进行计算。

    2、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难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3、被扶养人的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到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的时间到20年。但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就会减少1年;年龄在75周岁以上的,按5年来进行计算。

    4、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就按三人来进行计算。

    5、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来进行计算。

    6、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来进行计算。

    7、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是不一样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会不同。

    8、抢救费。按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出现死亡的情况比较严重,在进行赔偿时根据规定去进行赔偿。实际发生的来进行计算。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从理论上说,该笔死亡赔偿款应属于所有具有原告资格的亲人一起享有的,任何人的份额都是一样的,分配赔偿款的金额也是一样的的。但是,考虑到受害人亲属成员的情况是不一样的,应适当对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成年人及未成年人进行相应的照顾。

    所有具有原告资格的亲人,即死者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序的原告,只有死者没有第一顺序的亲属时,其他近亲属才可以享有原告资格。

    对于死亡赔偿款,受害人亲属未起诉请求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是不能进行分割的。这是贯彻民诉中“不告不理”的原则,当事人没有向法院提出请求,人民法院不可以主动剥夺或赋予当事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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