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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遇到交通事故而对自己造成人身伤害的,当事人要及时去选择报警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在确定后,就需要由责任人来赔偿。那么,哈尔滨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有哪些?
交通费赔偿标准怎么算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
(一)造成一般伤害的情形:受害人在遭受人身损害时,可以请求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部分情形下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二)造成残疾的情形:因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出现伤残情况的,可以请求的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伤残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及因康复护理、在继续治疗后所产生的康复费等。
(三)造成死亡的情形:因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出现死亡情况的,受害人的近亲属及其生前依法承担抚养义务的被抚养人可以请求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的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一、财物方面。
财物受损的赔偿包括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和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具体的赔偿情况如下:
(一)对局部损失能进行修复的,应对修复费用及车辆、物品因局部损失而导致的贬值损失进行赔偿。
(二)车辆、物品不能进行修复的,应赔偿其实际价值与残余价值之间的差额部分。
二、人身方面。
生命、健康受到损害时,所赔偿的只是由于生命、健康受到损害而造成的财产损失。
人身受到损害应赔偿的范围为:
(一)受害人在遇到人身损害时,因就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及因误工而导致收入出现减少,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二)受害人因伤出现残疾的情况,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支出及因丧失劳动能力而导致收入受到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所产生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的费用,赔偿义务人应进行相应的赔偿。
(三)受害人因遇到车辆出现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费用进行赔偿。
三、精神赔偿。
受害人或死者近亲属在受到精神损害时,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来进行确定。
因交通事故对他人的人身造成伤害的,责任人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对受害受到的人身伤害进行赔偿,这也是责任人应进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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