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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伤赔偿工资是按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2023-05-17

    劳动者在工作时也会因各种原因导致出现事故,而这种事故会对劳动者造成一定的伤害,劳动者要及时去做工伤鉴定,要求公司对自己进行相应的赔偿,那么,哈尔滨工伤赔偿工资是按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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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职工在停工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没有变化的,由所在的单位按月来进行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在停止工作后,在治疗工伤的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按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并没有改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来进行支付。在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凭职工就诊的医院签订服务协议,由所在单位按当地劳动和卫生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来进行确定。停工留薪期在12个月以上及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来进行确认。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并没有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1、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2、在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3、在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的工资进行支付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如何认定工伤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的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在事故中身体受到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的场所内,在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时,身体在事故中受到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身体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的期间,由于工作原因身体受到伤害或在出现事故后出现下落不明的情况;

    (6)在上下班的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在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出现事故时身体受到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属于工伤事故的申报范围

    (1)出现故意犯罪的情况;

    (2)在工作中出现醉酒或吸毒的;情况

    (3)在工作中出现自残或自杀的情况。”

    3、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在工伤事故中因工负伤出现轻伤、重伤、死亡等情况。

    4、工伤认定负责部门:当事人主管部门、公司设备安全检查小组及综合管理部三方同时进行认定,按国家有关法律来执行,员工如有异议的话,可向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裁决。

    工伤职工在停工期间薪资待遇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单位按月来进行支付,如果公司并没有及时去发放工资,员工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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